“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以来,公司未发生严重的质量投诉及药品召回事件。通过公司质量保证系统放行的物料和产品均100%合格。在药品生产工艺、设施设备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方面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时,均发起变更控制程序,经变更评估小组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充分评估后,由质量受权人最终批准,为产品质量持续稳定提供有效保障。”近日,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信立泰)副总经理、质量受权人赵万顺告诉《中国医药报》记者,“我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,坚持‘客观、中立、独立’的原则,对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的一致性、原辅料来源的合法性、药品是否按照标准检验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严格把关。
妙手医生
10372020-02-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