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腕带识别标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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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5-13阅读量:1.0w+次阅读
温馨提示:以下内容是针对圆心大药房网上药店展示的商品进行分享,方便患者了解日常用药相关事项。请患者在用药时(处方药须凭处方)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
1、所有住院患者,急诊科留观察、儿科观察室及输液室患者必须使用“腕带”。

2、护士在对患者使用“腕带”标识时,实行双核对。若损坏或不清晰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。佩戴“腕带”标识应准确无误,要求字迹工整,信息清晰,松紧适宜,并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其目的及注意事项。
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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